網上營商細型化

有別於傳統商業各個環節分散、互不相干的情況,互聯網平台將相互依賴的不同群體集合在一起,通過促進群體之間的溝通互動,來創造獨有價值,例如電子商務平台集合了買方和賣方,搜尋引擎聚集了用戶和廣告商等。

消費者在現今的網絡世界,能輕易接觸到大量訊息

近年來互聯網平台以技術優勢、龐大用戶規模和持續創新而迅速崛起,並帶動商業生態的變革,促使商業由以往的大企業主導模式,向「平台+中小企業/個人」的共同發展模式轉變。

有「互聯網女皇」之稱的Mary Meeker發布的《2015年全球互聯網趨勢報告》指出,到一五年五月,全球15大互聯網公司(按照市值計算)中,美國公司佔11席,中國公司佔4席,而且無一例外均為平台型公司,市值總和達2.4萬億美元,九五年底全球15大互聯網公司市值僅為167億美元。

事實上,現在是全球從工業經濟邁向訊息經濟的關鍵時期,互聯網平台正發揮着日益重要的作用——驅動不同行業順應消費趨勢,實現資源共享,從而鼓勵生態創新。市場亦愈來愈傾向只有成功適應消費者需求變化的商業機構才能生存、成長乃至蓬勃發展。

今日的網絡世界,消費者能輕易接觸到大量訊息,其品味更高、個性化要求更强、主導意識更濃,商戶因此從「B2C(企業對用戶)」向「C2B(用戶對商家)」模式轉移。為迎合互聯網時代的「小批量、多品種、快滿足」消費傾向,商家就要兼顧創新與規模的平衡。平台與服務商共同合作的模式,大大減輕了商家在物流、金融、數據處理等方面的煩惱,使他們能夠實現規模生產又能降低成本,中小企業/個人就可以專注於創意和服務個性化需求。

至於互聯網的共享核心精神,讓它成為服務全人類的基礎設施,使商業能從強調「所有權」的階段,向注重「使用權」的階段邁進。以往經濟的走向一般由擁有較多資產的大企業而定,中小企業/個人多跟隨其後。

在互聯網平台支撐的「共用經濟」下,市場、數據亦得以共享,為中小企業/個人提供能力,使其與大企業站上同樣高度的舞台。舉個簡單例子,透過電子商務平台,農村及偏遠地區的居民亦可以聯繫世界,銷往各地;通過雲計算平台,中小企亦能迅速推出各種數據、科技創新。

互聯網平台聯繫各方、多方互動、衍生新功能的特點,不斷為市場帶來新的服務,如移動互聯網將閒置車輛與乘客需求聯繫起來;網購平台將買賣雙方聯繫起來,進而刺激速遞行業蓬勃發展,衍生出網店營運等職業,甚至乎新保險品類如運費險的產生。

互聯網平台+中小企業/個人的模式,已經為現今的商業帶來了新氣象,隨着互聯網發展和參與者增加,平台經濟將繼續改變經濟、社會的面貌,為人們帶來更多創新方便的服務、產品以至行業。

孟曄
阿里研究院高級專家,擁有多年訊息產業研究經驗,於去年加入阿里巴巴集團擔任研究院高級專家,研究領域包括訊息經濟、雲計算及大數據產業生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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